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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推动“地摊经济”规范发展的建议

更新时间:2020-06-09 作者:梅州政协 点击:4460

据民建梅州市委会反映: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提出“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 5月,中央文明办发布消息称,在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已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为“地摊经济”松绑。6月1日,李克强总理在山东烟台考察时指出:“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中国的生机。”对此,全国各地纷纷出台扶持政策,明确鼓励发展“地摊经济”。经我们走访和实地调研发现,在梅州市城区范围内,“地摊经济”较往年明显复苏,江南城区鸿都花园周边个人摆卖现象异常热闹,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缓解了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经济下行不良影响。但“地摊经济”也存在占道经营、脏乱吵杂和商品质量无法保障等实际问题,造成交通安全和消防隐患,大大提升了城市管理成本,群众意见比较大。

因此,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有序引导、强化管理、贴心服务,推动“地摊经济”规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此,我们建议:

一、处理好“疏”与“堵”的关系。建议相关部门加强调研,在城区每个区域范围内合理规划临时摊档摆卖区域,引导个体摊档集中进驻一个片区经营,减少对住户日常生活、交通、消防通道的影响。同时,对于群众反映强烈、严重阻塞交通和消防通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等行为,依法及时进行规范或取缔。

二、处理好“宽”与“严”的关系。建议城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环卫和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对于轻微的、未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构成重大影响的不规范行为,尽量通过行政指导、说理式执法、劝诫等柔性执法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要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食品安全、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严防假冒伪劣商品借机流入市场,侵害群众人身安全、消费安全;特别对于食品安全,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从严执法,严守市场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地摊经济”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三、处理好“变”与“不变”的关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面对新形势,政府有关部门要善于求“变”,转变工作理念,尽快制定出台切合我市实际的扶持“地摊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措施,为弱势群体预留发展空间,做到“疏堵结合、合理开禁、有序经营”,不断提高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能力。要进一步强化精细化管理,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不断提高规划水平、执法水平,以“绣花”功夫监管,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让城市发展更加科学、更有温度、更加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