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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直播带货”“网红带货” 产品质量的建议

更新时间:2020-07-01 作者:梅州政协 点击:4234

据市政协联络工委委员工作室反映:今年,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市一些优质、特色农产品滞销,直接影响了农民收入。通过视频、直播、聊天社交等网络平台销售商品,成了一种新兴的消费方式。“直播带货”“网红带货”成了2020年最火的营销模式,网红直播中推荐的产品优惠力度大,形式上优于传统电商购买的图文表现,加上与网红主播互动的模式,容易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借助网红经济的优势销售我市本地土特产产品,如杨桃、枇杷、茶叶、稻米、蜂蜜、柚果等名优特农产品,为商家和农户带来了销量上的提升,帮助农户和企业解决销售难题,也为助力脱贫攻坚提供了新思路,推动了“互联网+消费扶贫”模式创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我市是农业大市,优质、特色农产品众多,通过“直播带货”“网红带货”方式来销售是一种较好的销售渠道,但是一定要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注重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美誉度,不能虚假宣传、货不对版、以次充好,影响我市名、优、特农产品形象,造成不好的声誉,这样就会得不偿失。为了使这种销售模式健康发展,助力农村振兴发展和脱贫攻坚。因此,建议:

1、政府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直播平台应携手建立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有效机制。

2、有关部门要在产品质量上从严把控和监管,确保农产品的品质,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

3、“直播带货”“网红带货”主播应对自己推销商品负有相关责任。直播销售的产品要符合产品本身事实,注重质量保障,规范广告宣传用语,不能过度夸大产品来诱导消费者购买。

4、要保障消费者权益,畅通维权渠道,设立直播带货的维权电话,做好农产品的存储、运输、包装、发货、反馈、售后服务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