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协商工作计划
政协梅州市委员会2014年协商工作计划
(2014年3月31日政协第六届梅州市委员会
第十八次主席会议通过)
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政协第六届梅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安排,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推动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梅州”核心任务和“一园两特带动一精”发展战略,紧扣坚持稳中求进,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突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更加注重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平台建设、改善重点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创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发展生态适宜型产业、做大实体经济、统筹城乡建设等重点工作,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协商活动,更好地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为加快推动梅州振兴发展和推进协商民主多层制度化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协商安排
(一)议政性常委会议
1、市政协六届第十三次常委会议
协商议题:加快推进平远创建梅州生态文明示范区
调研时间:6月至9月
负责领导:主席、相关副主席
承办单位:办公室牵头,相关专委会协助
参加单位及人员:平远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市政协常委,相关市直部门负责同志
2、市委全会报告协商会议
协商课题:市委全会报告
会议时间:12月下旬
负责领导:李金元
承办单位:办公室
参加单位及人员:市委办、全会报告起草组同志,市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和各界别委员代表
3、市政协六届第十四次常委会议
协商课题: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时间:12月下旬
负责领导:李金元
承办单位:办公室
参加单位及人员:市府办、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同志,市政协常委和各界别委员代表
(二)对口协商
协商议题:梅州城区水务项目合作(已完成)
提出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会议时间:2月中旬
负责领导:李金元、李忠良
承办单位:办公室牵头,经济委员会协助
参加单位及人员: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市水务局、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同志,在城部分市政协委员代表
(三)专题协商
协商议题:加快江南新城征地拆迁和开发建设工作
会议时间:4月中旬
负责领导:何梅林、彭广福
承办单位:办公室牵头,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协助
参加单位及人员:江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国土局,部分市、区政协委员和相关专家学者等
(四)界别协商
协商议题:优化梅州城区交通环境,切实解决道路拥堵问题
会议时间:6月
负责领导:何梅林、彭广福
承办单位:办公室牵头,社法委协助
参加单位及人员: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财政局,特邀界别、经济界别委员
(五)提案办理协商
协商课题:主席会议督办的重点提案课题
会议时间:8月
负责领导:何梅林
承办单位:提案委员会
参加单位及人员: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提案人
(六)其他形式协商活动
协商课题:市委、市政府拟出台的重要政策、重大项目规划和重要事项
协商形式:书面协商、恳谈协商
时间安排:全年
负责领导:分管副主席
承办单位:办公室和相关专委会
参加单位及人员:部分市政协委员、相关专家学者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调查研究。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开展“走访委员、走入群众、走进基层”主题活动为抓手,组织政协委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求准确、全面了解情况,掌握翔实资料。要探索组织跨专委会、跨界别的调研活动,联合各县(市、区)政协和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相关专家学者,共同开展调研和协商活动,汇聚各方面的智慧,形成高质量的协商成果。
(二)深入协商议政。各个协商课题的负责领导要牵头组织研究,承办单位要制定详细的方案,确保每项协商活动有工作方案、有调研队伍、有协商会议、有协商成果、有反馈通报,切实提升协商议政效果。协商会议方案要提前报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审阅,争取市有关领导到会指导。承办单位要负责组织好协商会议,特别是要加强与市委办、市府办和参加单位的联系沟通,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三)推动成果转化。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报送协商成果,努力推动协商活动形成的意见建议转化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举措,最大限度地发挥协商活动的作用。要在年底组织一次“回头看”,跟进协商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并向参加协商会议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界别委员代表反馈,共同促进协商成果落到实处。要总结协商活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不断规范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渠道,推动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