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研究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领导人民创建的新型政治文明形态,是对我国民主理念和民主实践的全新概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创造。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与意义
1.1中国共产党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中国共产党是人民民主的积极倡导者、忠实践行者和坚定维护者。百年间,为实现真正的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了不断的理论和实践探索。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的历史方位,全面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历史成就和宝贵经验,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拓宽民主内涵,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切实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当前,我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1.2习近平总书记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特别是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他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了全面、清晰、精辟的论述。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新成果、理论新表达,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崭新重大成果。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同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新时代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
二、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2.1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性
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从内涵价值看,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实现了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协商方式看,政协的协商丰富多样、更加经常,除了有定期和不定期的各种会议协商形式,还有可以广泛经常开展的提案、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以及网络议政等多种多样的履职形式;从工作机制看,经过70多年的发展,人民政协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政治协商制度体系、工作规程,全国政协形成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周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网络议政、界别协商、情况通报交流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作为一种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有的、重要的民主形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实践过程中,实现了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辩证统一,彰显了“我有你没有,我能你不能”的独特政治优势。
2.2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展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全”,即广泛性。这个“广泛性”不仅体现在民主参与主体的广泛性,还体现在民主内容的广泛性,而这与政协协商民主的内在价值是一致的。一方面,人民政协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着力点,坚持就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开展特定专题的会议、视察、专项、提案等进行民主监督,并且针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调研报告、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通过协商广泛凝聚共识,广开言路,博采众谋,凝心聚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发展,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
2.3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增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实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具体的、真实的、有效的民主,而不是抽象的、空洞的、无效的民主。人民政协的协商,集包容性、平等性和开放性于一体,有效克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人民“形式上有权,实质上无权”的弊病,更好地实现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从协商主体看,坚持广开言路、畅所欲言,使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都能得到充分表达,从而保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有效地参与政治建设,实现民主权利;从协商方式看,坚持求同存异、合作包容,参与协商的各方面人士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可以自由发表意见,在充分民主平等的基础上作出决策,既尊重大多数人的共同意愿,也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从协商时机看,不仅可以在决策之前,而且可以在决策执行过程之中,使民主参与贯穿决策全过程,从而可以弥补选举民主只能在决策之前对不同意见进行选择而无法参与决策全过程的不足,以使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机制更加完善;从协商过程看,协商的过程也是加强沟通、增进理解、扩大共识的过程,能够有效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相统一,确保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可以看到,政协协商民主不仅仅是过程性民主,更是结果性民主,能够切实回应并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
三、人民政协推动实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人民民主
3.1人民政协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
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履职依据,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长期以来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各环节有序运转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协每年的全体会议均与人大会议同期召开,政协委员不仅要讨论政协的问题,还要列席人大会议,参加对有关法律修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的讨论,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两会”式民主。这充分体现了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特点。人民政协将协商民主这一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贯穿于履行职能的全过程,为政协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注入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同时,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既发扬了民主,也增进了团结,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也正蕴含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成果之中。
3.2人民政协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和优势
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和优势所在。在人民政协制度平台上,事关国家当下和长远发展的大事大计,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烦心事、堵心事,委员们都可以广泛协商、提出意见、推动落实。秦德君认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家治理、地方治理中更好地贯彻落实,包括在城市治理、乡村振兴等各个领域,通过具体抓手得到实践深化,建立评估体系,促使全过程人民民主转化为具体的治理方式、决策方式、工作方式、领导方式,提升治理能级和治理水准,关系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战略全局,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基点所在。
3.3人民政协推动民意的连续表达与实现
人民政协代表性强、包容性大、联系面广,设有3200多个各级组织,拥有60多万名委员,能够有效保障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协发表意见,推动实现广泛有效的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领导人民创建的新型政治文明形态,通过民意的连续表达与实现,有利于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从而推动基层治理创新、促进善治状态的达成。
四、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价值体现
4.1在制度安排层面
实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首先要通过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安排,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形成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个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辅相成,在政治制度上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特点和优势,保证了我国人民在选举投票后的日常政治生活中仍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载体。人民政协制度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就国家大政方针和重要事务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渠道,也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与国事,在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作用的重要场所。
4.2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层面
从新中国建立人民民主政权之日起,我国人民民主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享有人民民主权利的人民的范围与统一战线有着密切联系。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的联盟,构成我国人民民主的人民的范围也就由这四个阶级组成。新时期以后,中共中央明确我国社会阶级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我国统一战线发展成为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四个“者”也就成为新时期我国人民的新内容。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也因此在扩大政治参与,把我国人民民主扩大到最大限度的范围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人民政协,不仅使大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各界代表人士得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享有行使人民民主的权利;而且能够吸收包括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代表,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协商建言、参政议政,享有与祖国大陆广大人民一样的人民民主权利。
4.3在民主实践层面
早在1949年,在人民政协协商建国的过程中,党和国家领导人就指出,政治协商是新中国新民主的一个特点。新时期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进一步明确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将协商民主深深嵌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人民政协也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适应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新形势,人民政协要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完善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培育协商文化,增强协商能力,提高协商质量,努力通过平等真诚、广泛充分的民主协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对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民主监督,推动完善国家和社会治理,并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行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和行动。因此,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实践,不仅体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统一,而且体现了民主与团结、民主与集中、践行人民民主与实现党的领导的统一。
五、充分发挥政协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优势作用
5.1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
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要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方面各环节,完善党对政协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党组领导作用,全面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更好担负“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的政治责任,确保政协协商民主正确政治方向。
5.2坚持把丰富协商平台载体作为重要依托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深厚的文化渊源,又有丰富的现实实践;既需要完整的规范程序,也需要多元的平台载体。要整合创新平台载体,构建民生协商论坛、专家协商会等多层次立体化的协商议政平台矩阵,进一步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
5.3坚持把扩大群众有序政治参与作为着力重点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目的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中国式民主“一切为了人民”的价值追求。要大力推进政协工作重心下移,深化推进“数字政协”建设,突出全流程全方位全系统全媒体,大力发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进一步拓展政协协商民主的广度深度效度,让更多的群众通过有序政治参与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5.4坚持把健全政协协商民主体系作为制度支撑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个制度化的过程。要构建完善政协协商内容体系、平台载体体系、组织运行体系、数字赋能体系、质量评价体系、能力提升体系、工作衔接体系、组织保障体系等制度,更好把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效能,为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作出政协贡献。
六、新时代人民政协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实现路径
6.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新时代要推进政协协商发展进步,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把握民主协商的政治原则,运用民主集中制的优势,植根中国大地,积极探索创新,使人民政协的协商工作跟上新时代步伐。加强党对协商民主的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对协商民主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价值地位、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关系、协商民主的系统化建设等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形成更为完善的协商民主制度程序,进一步完善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体系,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好地通过政协制度的有效运行和民主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和行动。
6.2着力强化协商理念
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人民政协开展协商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交流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优化“商”的环节设计,丰富平等对话、理性沟通、友好交流的民主形式,引导各协商主体更好地掌握对话技巧、沟通艺术和说服能力,避免简单的你说我听、各说各话,避免协商仪式化、程式化,大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氛围。
6.3更好搭建协商平台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方位”的,从协商民主的角度而言,就是要落实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更深入更全面地嵌入协商民主体系的各个部分之中,运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经验,搭建更大更高效的协商平台,促进各种协商渠道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强化政协协商与政党协商有效衔接,积极探索和创新在政协平台开展政党协商的机制,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党协商的形式。强化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以协商主体衔接为基础,引导委员参与基层协商,畅通“双向参与”渠道;以协商议题衔接为纽带,立足群众需要解决的小事、难事、急事,体现及时性、群众性和实效性;以协商平台衔接为依托,推动政协协商与街镇基层协商之间的互联、互通,推动协商平台向园区、楼宇延伸,在更大范围内凝聚共识。强化政协协商与人民团体协商、社会组织协商有效衔接,探索建立政协组织尤其是专委会与相关社会组织的联系机制,扩大社会组织参与政协协商活动的渠道,探索政协协商带动社会组织协商的有效形式,发挥社会组织中的政协委员作用。
6.4丰富协商民主实践
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链条”要求,一方面,人民政协应该在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综合运用协商议政、调研视察、提案办理、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方式,串起履职链、工作链、成果链,为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供更多支撑,实现力度叠加、同频共振的效果。另一方面,人民政协应该不断创新协商式监督的方式方法,更好地推动政策的有效执行。把协商民主贯穿于民主监督全过程,探索完善“协商+监督”工作链条,重视发挥各种协商形式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在各种协商活动中增加民主监督内容。不断创新完善扩大群众有序参与的监督方式方法,集中各方面的智慧,让各界人士、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建议和批评充分地反映出来,听到更多原汁原味的百姓声音,使监督更接地气。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监督科技含量,探索搭建“互联网+监督”等多跨应用场景,在运用座谈监督、实地检查等传统方法的基础上,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技术手段,实时传送、现场感知、跨区协同,促进从传统监督方式向科学、全程、全面监督转变,实现不同监督渠道、不同监督手段、不同监督方式的衔接配合,不断拓展民主监督的广度、深度和效度。
6.5着力提高协商能力
面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变化性大的协商议题,面对全方位、多视角、深层次的协商履职需要,人民政协亟需全面提升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提高同党外代表人士协商的能力,善于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提高同部门协商能力,善于把专业意见转化为政策选项;提高同界别群众协商的能力,善于当好反映诉求、汇聚民智、凝聚共识的桥梁纽带。这是当前政协加强协商能力建设的着力重点。加强委员针对性培训,促进委员更好掌握政协工作规律特点和方式方法,善于在谈心说理、换位思考中,以各族各界人士熟悉的语言,亮出观点意见,阐明原则立场,有效启发引领;善于把握界别群众思想动态,有效运用凝聚共识平台载体,有针对性做群众工作,真正做到各抒己见而又乐于互动,谋有差异而又善于求同,使建言资政更有用、凝聚共识更有效。加强专委会专业能力建设,培育专业精神、专业作风,把握好政策供给和政策需求的结合点,把专业意见及时转化为党政部门工作选项。加强政协应用型智库建设,既努力挖掘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本地资源,又充分利用有思想、有见地的外智外力,依托相关高校、研究机构、专业协会组织等开展重大议题研究和履职协作,开展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和建言献策工作,加强对一些具有长期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问题持续跟踪研究,完善专班化运作机制,为提高政协协商水平提供支撑。
七、结语
7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政协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在各个历史时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并以其独特的制度价值,为人类社会提供了更真实可靠的民主理论和实践形式。
70年的实践证明,人民政协制度具有多方面的独特优势。新形势下,必须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增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责任担当,把更多的人团结在党的周围。
新时代,人民政协要继续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增强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教育引导委员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继续奋斗。
(作者: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政协 刘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