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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提案工作的质量?

更新时间:2015-07-30 作者:梅州政协 点击:3367

提案从提出、审查立案、办理落实直至委员的反馈是一项系统工程,每个环节相互联系,互相促进,都涉及到提案工作质量问题。提案工作质量归纳起来就是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和提案工作机构的服务质量。

1、提案质量——这是提案工作的前提,提案质量的基本耍求应达到叶选平副主席在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指出的“力求每件提案都有情况、有分析,尤其应该尽量做到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三有”基本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反映大事。这是“有情况”的主要点。所谓大事就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大政方针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反映大事才能体现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能,反映大事,才能体现出提案的参政议政水平。

(2)言之有据。这是“有分析”的体现。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单位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有其严肃性。言之有据,须有调查研究作基础,应避免“即兴之作”或信手拈来的“听说”、“据反映”之类。

(3)案情清楚。这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依据,如果主要情节不清,问题就无法解决,因此,须事实明确,言之有物,并力求开门见山,语言简洁,说理充分,判断正确,避免笼统、空洞。

(4)建议具体。这是使提案能否采纳的关键。因此,必须针对案情,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力求具体和可行,缺乏可行性的建议,意见再好,也难于落实。

(5)一事一案。这是方法问题,如果一案多事,一是情况难于说清,二是无法确定承办单位,有时只能作来信处理。

(6)书写工整。体现了提案的严肃性,也是存档和提案处理工作的要求,字迹潦草无法辩认,会给处理工作带来不便,贴误时间。

2、提案办理质量——这是提案能否发挥应有作用的关键,也是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提案的办理除了做到“件件有回音”外,关键在于注重实效,按照提案工作条例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及时落实;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实施的,要列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确实不可行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由,解释清楚。

3、提案工作机构的服务质量——这是提高两个质量的必要条件。起码应该做到,为委员“知情”服务,征集高质量的提案;努力发挥政协的整体作用,与委员视察相结合,与其他专委会的调研活动相结合,还应主动配合承办单位,加强联系,交流情况,反馈信息,沟通协调;这些工作要做好,就要有一个高标准,要提高服务质量。

政协的提案工作必须以质量求发展,只有三个质量都提高了,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才能真正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作用,才能使提案工作得到全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