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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2期)

更新时间:2014-03-14 作者:市政协 点击:2922

 

市政协机关召开第一次集中学习会,李金元主席要求

 

提高认识  丰富形式  保证效果

 

 226日下午,市政协机关党委书记肖平主持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次集中学习会。市政协主席李金元作专题辅导报告,副主席张光明、何梅林、叶解春、李忠良等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会。市政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粤发〔20138号)、《广东省第二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梅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梅市发〔20141号)等中央、省、市系列文件精神。

会上,李金元为机关干部职工作专题辅导报告,并就抓好学习教育提出了三点要求。李金元强调,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个环节,直接关系活动能否深入开展、能否实现预期目的,机关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定动作,确保学习活动取得预期效果。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根据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安排和学习计划安排,统筹安排好学习活动,认真学好中央和省委、市委规定的学习内容、编发的学习资料,牢牢把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内涵和基本知识。二要丰富活动形式。既要有集体学习,也要开展集中讨论式学习、以正反典型为镜开展比照式学习、到党员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学习、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式学习等等。党员要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做到学习有计划、读书有笔记、发言有提纲、体会有文章。办公室要有专门的会议记录、学习记录,对相关文档要及时进行整理,建档立制。三要保证学习效果。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与履职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用于指导工作,把学习到的理论知识用于指导实践,坚持边学边查边改,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各项工作。

肖平在会上指出,我们每个星期都要进行一次不少于半天的集中学习,希望大家要积极参与,准备专门学习笔记本,认真记录每次会议和学习情况,按照《市政协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努力学习规定的书目和资料,自觉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确保全面完成学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