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议政建言>

加强以企业为主体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推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更新时间:2019-03-06 作者:梅州政协 点击:5730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了解我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情况,先后到各县(市、区)、梅州高新区、东升工业园等地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现状、存在问题进行调研,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提出有关建议。

一、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现状

(一)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基本形成。根据走访企业和县级主管部门的情况,我市创新体系呈现几大特点:一是规上工业企业自建研发机构比例较高。二是经认定的研发机构比例呈上升趋势。三是研发费用投入逐年提高。

(二)企业创新发展能力逐步提升,成果转化渠道不断打通。近几年,我市创新投入不断增加,企业家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创新实践有效促进了企业绩效的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不断壮大,2017年高新企业数对比2015年分别增长了139.3%。初步统计,我市现有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0个,省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13个;与中大等20多家高校、研究院所共同组建了电声、铜产业、机电产业、陶瓷产业等4个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三)创业创新基地日益壮大,创新创业体系不断完善。至2018年4月,全市有6个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9个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四)产学研合作相对活跃。近年来,我市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共建博士后工作站、产学研示范基地、企业研究院及技术创新联盟,以及在技术转移、产业技术攻关、企业孵化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成效相对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还不够突出,充满活力的创新体系尚未完善。一是企业自建高水平研发平台少。二是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少。三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小产出低。四是企业创新意识比较淡薄。

(二)产学研用结合还不够紧密。市内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数量相对较少、层次相对较低,且主要限于单一的技术合作,合作模式单调,尤其是以产权为纽带,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化配置、集成的深层次合作形式还没有形成。

(三)技术创新支撑体系薄弱。主要包括:科研投入不足;科技创新人才相对缺乏;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相对落后;风险投资机制不健全。

(四)科技成果转化瓶颈依然存在,成果产业化率低。

三、对策建议

(一)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企业是衔接科技与经济的主体,更是推进科技创新的主力和主角。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推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一是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自愿进行技术创新,确保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不折不扣的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相关政策,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性。三是建立技术创新风险补偿基金,减少企业技术创新风险,增强企业技术创新信心。四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二)疏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一是各级部门加强联动,搭建不同层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公共平台。二是加快培育一批熟悉科技政策和行业发展,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并对其加强指导、管理和监督。三是建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集团及其他科技创新企业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推进成果转化。四是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相关政策文件制订科技成果转化的规章制度,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五是支持创新型人才发展,加快培育技术经纪市场,建设一支懂专业、懂管理、懂市场的技术经纪人队伍。

(三)加快实施人才平台项目一体化培育,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一是要加快发展创业创新载体建设。二是要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三是要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者系市政协常委、民建梅州市委会副主委、兴宁市副市长罗丽平,界别:民建)